广东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省级分会,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,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,列入群团序列。
广东省早在1904年就有红十字组织,初名为粤东赤十字社,先后易名为粤东红十字总会、中国红十字会番禺分会和广州分会等。这是本省首个红十字会组织,也是全国成立最早的红十字组织之一。
一) 宣传、贯彻、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,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、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。 (二) 开展备灾救灾工作,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,在医疗和物资上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。 (三) 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的宣传,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。 (四) 参与输血献血工作,推动无偿献血 动员、组织骨髓移植、器官移植和遗体捐献工作。
